領導挪用公款財務人員會受牽連嗎
這要看具體情況。單純知情不舉報,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是若接受指令而配合,其有可能以共犯論處,因領導指令的行爲不屬違法,可主張減輕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對挪用公款罪,應區分不同情況予以認定:
(一)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構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但在案發前全部歸還本金的,可以從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給國家、集體造成的利息損失應予追繳。挪用公款數額巨大,超過三個月,案發前全部歸還的,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二)挪用公款數額較大,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構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時間和是否歸還的限制。在案發前部分或者全部歸還本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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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資金罪的處罰標準
挪用資金罪的處罰標準是,行爲人利用其工作職務上的便利優勢,進行挪用相關單位的資金行爲,侵犯單位資金的使用權,刑法規定根據數額大小和挪用時間長短綜合判斷可處三年以下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罰,其中最低刑爲拘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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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犯罪中準自首的認定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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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侵佔罪如何追究
單位侵佔罪的追究:侵佔罪屬於自訴案件,被害人不起訴,國家司法機關不會主動追究。單位不能成爲侵佔罪的主體。在我國的刑法中,並沒有在侵佔罪中規定單位犯罪,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則,單位不能成爲侵佔罪的主體,不能構成侵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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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資金屬於職務犯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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