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賄賂罪最新司法解釋
目前沒有最新的司法解釋,依舊適用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介紹賄賂罪是指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行爲。“介紹賄賂”是指在行賄人與受賄人之間溝通關係、撮合條件,使賄賂行爲得以實現的行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介紹個人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介紹單位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
2.介紹賄賂數額不滿上述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爲使行賄人獲取非法利益而介紹賄賂的;
(2)3次以上或者爲3人以上介紹賄賂的;
(3)向黨政領導、司法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介紹賄賂的;
(4)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從輕情節:介紹賄賂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介紹賄賂行爲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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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賄賂罪怎麼認定
根據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涉嫌介紹賄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介紹個人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介紹單位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2.介紹賄賂數額不滿上述標準,但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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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受賄罪的審理流程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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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受賄判3緩5
貪污受賄是指企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權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當個人資產或者透過損害公共資產來提升個人資產,是爲貪污;受賄是指企事業單位相關負責人利用自身職權,收受他人財物。懲治貪污、受賄犯罪,是我國現階段反腐敗鬥爭的重點,在刑法分則中將貪污賄賂罪列爲專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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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受賄可以判處死刑緩期
貪污受賄是指企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權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當個人資產或者透過損害公共資產來提升個人資產,是爲貪污;受賄是指企事業單位相關負責人利用自身職權,收受他人財物。懲治貪污、受賄犯罪,是我國現階段反腐敗鬥爭的重點,在刑法分則中將貪污賄賂罪列爲專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