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最新民法總則訴訟時效司法解釋有哪些
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施行後訴訟時效期間開始計算的,應當適用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關於三年訴訟時效期間的規定。當事人主張適用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關於二年或者一年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施行之日,訴訟時效期間尚未滿民法通則規定的二年或者一年,當事人主張適用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關於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施行前,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訴訟時效期間已經屆滿,當事人主張適用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關於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施行之日,中止時效的原因尚未消除的,應當適用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關於訴訟時效中止的規定。本解釋自2018年7月23日起施行。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
-
刑事二審程序是怎樣的
流程爲:(一)庭前準備。查閱公訴人移送審查起訴的案卷材料,必要時召開庭前會議排除非法證據。(二)開庭。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各訴訟參與人是否已經到庭、宣讀法庭規則等,審判人員就座後由審判長宣佈開庭,傳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資訊,告知相關訴訟權利,詢問是否申請...
-
刑事訴訟的主體嗎
刑事訴訟的主體包括法官、檢察官、警方、嫌犯、辯護人、輔助人以及民事當事人。《刑事訴訟法》第3條規定: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
-
開設賭場罪3000萬能判緩刑嗎
視情況而定。能否判緩刑,要看是否符合判緩刑的條件。《刑法》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
-
刑事案件申訴期限是多久
兩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的若干意見(試行)》第10條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後兩年內提出的申訴,應當受理;超過兩年提出申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受理:(一)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二)原審被告人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