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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後最晚多久刑拘

立案後最晚多久刑拘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爲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詐騙案立案後 派出所最晚多久結案

您好,普通刑事案件需要經過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這三個階段,時間比較長的是一年左右(到一審結束,不包含二審或者發回重審的期限),詐騙的案件立案後一般是由所在區的經偵隊管轄,首先要經過偵查階段一般最長37天。其次,移送檢察院這期間檢察院有兩次退偵的期限一次一個月,移送審查起訴通常一個月,特殊情況可以延長半個月,審查起訴最長兩個半月。最後,檢察院訴至法院到判決下來一般兩個月,特殊的三個月,上級法院延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這個期限還以延長),檢察院可以建議延期審理2次一次一個月,這樣大致是審判期間是八個月左右,其次司法鑑定(司法審計)的期限不計入審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