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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衆鬥毆怎樣來劃分責任?

聚衆鬥毆怎樣來劃分責任?
律師解析:聚衆鬥毆涉嫌聚衆鬥毆罪:
1、一般來說,僅追究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者的刑事責任,對於一般參加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2、聚衆鬥毆犯罪情節一般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衆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衆鬥毆的;
(二)聚衆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衆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衆鬥毆的。
聚衆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