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礙警察執行職務的行爲有什麼?
一、阻礙警察執行職務的行爲有什麼?
1、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常見於接處警、交警糾違當中。
2、以無理糾纏、謾罵、拉扯等行爲阻礙人民警察調查取證,常見於辦案中。
3、拒絕或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追捕、搜查、救險等任務進入有關住所、場所的。
如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未在執行職務或未依法執行職務,就不構成此行爲。如民警未出示檢查證對公安住宅進行檢查或工商管理人員未出具扣押憑證扣押物品,遭到當事人拒絕的行爲,不能認定爲阻礙執行職務行爲。因爲執法主體的行爲本身不合法。
二、阻礙警察執行職務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1、構成妨害公務罪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妨害公務造成的後果、犯罪情節嚴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每增加一人輕微傷,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輕傷,可以增加三個月至一年刑期。
(3)因妨害公務的行爲,致使執行救人、救險、追捕、警衛、收集固定案件證據、財產保全等緊急任務無法完成的,可以增加三個月至一年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
(1)煽動羣衆阻礙依法執行公務、履行職責的;
(2)採取持械、聚衆圍攻等暴力、威脅手段的;
(3)損毀公務裝備的;
(4)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4、因執行公務行爲不規範而導致妨害公務犯罪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對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阻礙警察執行職務的行爲主要有三種類型,阻礙警察正常執行公務,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可以不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按照治安處罰的規定,判處5日以下的拘留。如果造成嚴重後果,需要按照妨害公務罪,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
毆打他人治安管理處罰法裁量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毆打他人治安管理處罰法裁量標準是怎麼規定的?毆打他人治安管理處罰法裁量標準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
-
出警記錄保留多久?
律師解答:半年或者永久。律師解析:一般報警有兩種儲存:1、電腦儲存,就是110指揮中心的電腦儲存,一般是半年;2、110民警手裏拿的手寫的110出警登記,如果110民警沒有當場解決而是把當事人帶到派出所,那派出所的接警記錄是永久儲存的。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
-
孩子被打傷多久報警
一般的是二十四小時之內,因爲驗傷的最佳時間是二十四小時之內。超過時間也是可以的。未成年人受到家暴,任何人看到應該立刻報警。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爲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
-
關於打架的法律條款有什麼?
在現如今生活中,我們會常常看到新聞媒體報道一些“熱血青年”打架鬥毆的事件,那麼,打架鬥毆也會觸犯法律條款嗎?事實證明,有一些打架會觸及法律,這時打架要負法律責任,你真的懂關於打架的法律條款嗎?下面我們來講講關於打架的法律條款,希望年輕人們學會用正確的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