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收到舉證通知書要怎麼辦,需要舉證些什麼?
對自己提出的主張及時準備提供相關證據並與原告協商舉證期限。人民法院會在審理前的準備階段確定當事人的舉證期限。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並經人民法院准許。人民法院確定舉證期限,第一審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於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九十九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審理前的準備階段確定當事人的舉證期限。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並經人民法院准許。 人民法院確定舉證期限,第一審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於十五日,當事人提供新的證據的第二審案件不得少於十日。 舉證期限屆滿後,當事人對已經提供的證據,申請提供反駁證據或者對證據來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進行補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確定舉證期限,該期限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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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合同糾紛案件流程
律師解答:開庭後法庭辯論,法院判決。律師解析:合同糾紛訴訟程序:1、宣佈開庭;2、當事人進行陳述;3、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來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4、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法庭辯論等。民事訴訟舉證原則爲誰主張誰舉證,原告應當準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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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老賴需要什麼材料
1、起訴狀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2、主要證據材料,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複印件);3、原、被告的身份證明;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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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案件舉證責任分配規定是什麼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具體來說,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都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這就是“誰主張,誰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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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故意採信不實證據如何辦
律師解析:可以走“判後答疑”程序。如果法官不釆信關健證據,可以要求答疑。也可以選擇其它法官答疑。如果法官依然採信不實證據,向監察委起訴或者向檢察院提起抗訴或者向最高法院或最高檢察院申訴。或者在兩年時效內可以申請再審,超過時效可以申訴。法律依據:《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