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被起訴了沒錢還會怎樣?
一、民間借貸被起訴了沒錢還會怎樣?
民間借貸被起訴了沒錢還,應當積極出庭等待宣判,並且與債權人協商延期償還或分期償還債務。如果確實沒錢還,也並不涉及刑事責任。
(一)閱讀原告起訴狀內容,針對原告的起訴狀準備好答辯狀;在法院確定的舉證期限內,就答辯主張提交證據;第四,如果被告對訴訟程序不瞭解可以委託律師代理。如果利息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四倍,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如果超過訴訟時效可以拒絕還款。
(二)如果暫時沒有能力歸還,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延期或者分期償還。
(三)民間借貸被起訴,只是民事糾紛,不會觸犯其它法律。如果遭到對方當事人起訴,法院判決後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執行,法院會強制執行房產、汽車等財產,會被拘留或者罰款,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如果確實沒有履行的能力、也無可以執行的財產,法院也是暫時沒有辦法的。《刑法》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二、民間借貸訴訟時效期怎麼規定的?
(一)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爲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二)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2年。
(三)對於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四)對於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五)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籤章,就視爲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六)對未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應按以下幾種情況計算:
第一,對於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關係,按照法律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因而其兩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但如果債權人未曾主張債權,就不能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第二,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債權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後,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時間內,再次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爲訴訟時效再次中斷。從再次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要再次重新計算,且訴訟時效中斷不受次數的限制。但主張訴訟時效中斷,必須有足夠的證據證明。
第三,債權人若一直沒有主張權利,則適用最長訴訟時效期,從債權債務關係發生之日起計算20年,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護。
民間訴訟被起訴了只會涉及到相關資產的拍賣凍結等問題,如果確實沒錢還雖然不涉及犯罪等刑事責任,但既然欠債了,還債就應當作爲自身的義務去履行,可以透過和債權人協商等途徑爭取延期或分期還款,及時履行還款義務,保障雙方民事主體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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