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訴原告不出庭怎麼辦?
一、如果上訴原告不出庭怎麼辦?
1、訴訟代理人代爲出庭
一般有以下情況,原告可以不出庭:
(1)原告不能表達意志;
(2)原告因身患重病、自然災害等客觀原因無法出庭,並提交了書面意見。
2、按自動撤訴處理
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將作爲撤訴處理。而撤訴後的6個月內,原告無權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訴離婚。
3、被告反訴,缺席判決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允許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被告不出庭怎麼辦?
1、被告經傳喚不出庭,缺席判決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但如果是關於贍養、撫育、扶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被告。
2、被告下落不明,公告送達傳喚通知
法院可以採取公告送達程序來完成對被告的通知義務,公告送達60日的公告期一滿,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決。公告送達適用條件:
(1)有證據證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
(2)沒有證據證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透過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託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都無法將訴訟文書送達受送人的。
三、上訴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1、收到一審判決書之日起15天(刑事、行政會很短,具體參見判決書最後面說明)內準備好上訴狀遞交給一審法院上訴視窗。
2、一審法院受理之後,會將上訴狀以及一審的全部材料移交給二審法院。
3、二審法院收到之後會安排開庭時間併發出傳票給上訴人和被上訴人。
4、如果一審有訴訟費,則上訴立案的同時會繳納上訴費。
綜合上面所說的,上訴之後只要開庭都是需要案件的當事人出庭審理,如果遇到原告不出庭的話,那麼就需要先申請,並說明理由,只要獲得認可就可以由代理人出席辦理。如果被告選擇拒不出庭的,那麼法院也就會按缺席來進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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