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共同侵權的構成要件不包括什麼
一、構成共同侵權的構成要件不包括什麼
要知道構成共同侵權的構成要件不包括哪些,就要先知道構成共同侵權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般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是指構成一般侵權責任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具備構成要件,則構成一般侵權責任;欠缺任何一個構成要件,都可能會導致一般侵權責任的不構成。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受侵權責任歸責原則的影響。在過錯責任原則下,需要行爲人有過錯;在無過錯責任原則下,則不考慮行爲人是否存在過錯。 無論在哪種歸責原則下,都需要有行爲、損害事實以及二者之間的因果關係這三個構成要件。同時,無過錯責任原則下的“無論有無過錯”,也要建立在過錯概念的基礎上。共同侵權責任有如下構成要件:
(1)主體的複數性,即侵權行爲的主體必須是二人或二人以上;
(2)共同實施侵權行爲,即共同故意、共同過失或者故意行爲與過失行爲的結合;
(3)侵權行爲與損害後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4)受害人受到損害。
二、共同侵權行爲包括哪些類型
1.主觀的共同侵權行爲
主觀的共同侵權行爲就是主觀關連共同的共同侵權行爲,是有意思聯絡的共同侵權行爲,即數人基於主觀故意而共同侵害他人造成損害的共同侵權行爲。這種共同侵權行爲的共同加害人包括實行行爲人、教唆行爲人和幫助行爲人。按照通說,只有實行行爲人的共同侵權行爲是簡單的共同侵權行爲;而包括教唆行爲人和幫助行爲人的共同侵權行爲,是複雜的共同侵權行爲。
2.客觀的共同侵權行爲
客觀的共同侵權行爲就是客觀關連共同的共同侵權行爲,我曾經將其叫做視爲共同侵權行爲,是指數人沒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各自的行爲相互結合,共同造成同一個損害結果的侵權行爲。這種侵權行爲雖然不具有共同侵權行爲主觀上的特徵,但由於其行爲人之間行爲的相互結合的關連性,並且造成了同一個損害結果而不可分割,而形成了一個侵權行爲,行爲人之間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3.共同危險行爲
共同危險行爲是指數人共同實施有侵害他人權利危險的行爲,並且已經造成損害結果,但不能判明其中誰是加害人的準共同侵權行爲。
4.團伙成員
團伙成員,是指團伙組織的成員實施侵權行爲造成他人損害,如果沒有團伙的集合行爲則可以避免造成損害的危險發生,如果該集合行爲可以歸責於該團伙,則該團伙的其他成員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的侵權行爲。
三、如何劃分共同侵權的賠償責任?
1、共同侵權連帶責任是對受害人的整體責任。
共同侵權行爲人的各個行爲人都對受害人負連帶責任,意味着他們都有義務向受害人負全部賠償責任。無論各行爲人在實施共同侵權行爲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如何不同,都不影響連帶責任的整體性,對外,每個行爲人都對受害人的賠償請求承擔全部責任。
2、受害人有權請求共同侵權行爲人中的任何一個人承擔連帶責任。
正因爲共同侵權連帶責任是對受害人的整體責任,因此,受害人有權在共同侵權行爲人中選擇責任主體,既可以請求共同行爲人中的一人或數人賠償其損失,也可以請求全體共同行爲人賠償其損失。
3、共同侵權連帶責任的各行爲人內部分有責任份額。
共同侵權人對外承擔整體責任,不分份額;對內,應依其主觀過錯程度和行爲的原因力不同,對自己的責任份額負責。各行爲人各自承擔自己的責任份額,是連帶責任的最終歸屬,一方面,在確定全體共同行爲人的連帶責任時,須確定各自的責任份額,對外連帶負責;另一方面,當部分共同侵權行爲人承擔了超出了自己責任份額以外的責任後,有權向沒有承擔應承擔的責任份額的其他共同侵權行爲人求償。
4、共同侵權連帶責任是法定責任,不得改變。
共同侵權連帶責任是法定責任,不因共同行爲人內部責任份額或內部約定而改變其連帶責任性質。在共同侵權行爲人的連帶責任中,共同行爲人內部基於共同協議免除或減輕某個或某些行爲人的責任,對受害人不產生效力,不影響連帶責任的適用,只對其內部發生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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