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關於成都疫情的謠言,莫信
目前這些說法已被官方闢謠
莫信!
(一)成都不排除實施封城?官方迴應:假的!
12月8日,部分網友及微信羣內流傳一張內容爲“成都封城”的網絡截圖。
截圖顯示,來自“中新網”的網頁上發佈了來自成都衛健委的消息,稱“將視情況採取措施,不排除封城”的字樣。經覈實,此圖爲僞造,消息系謠言。
12月8日,成都市衛健委宣傳處迴應,截至目前,沒有發佈類似消息。
(二)網傳四川音樂學院封校?川音:假的!
12月8日,有網友在新浪微博等社交平臺上發佈消息,稱包括川音在內的多所成都高校現已封校。
校方知情人士透露,截至發稿,四川音樂學院並未封校,防疫措施與此前相同,校外人員無正常理由及相關證件禁止入內,請網友勿信謠傳謠。
(三)網傳成都理工大學因本土疫情原因封校?假的!
12月8日,成都理工登上熱搜,網傳成都理工大學因成都本土疫情原因封校。
經覈實,目前學校並未封校,學生憑證件可正常進出。同時,學校近期正組織考試,校外人士無正當理由拒絕入內。
法律上對於傳播謠言的規定: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規定,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綜上,散播疫情謠言者應承擔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應承擔刑事責任。嚴重者可能會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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