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人過度醫療如何鑑定?
一、訛人過度醫療如何鑑定?
訛人過度醫療可以透過向當地的專業機構申請鑑定這種方式來要求鑑定。
一般來說,對過度醫療判定的基本準則是:對病人的診療總體上是趨好還是傷害。在治療中,要看醫生的目的何在,治療是否產生預防作用,是否減輕了病人的痛苦,是否能延長病人的壽命。另外有兩個附加條件是:病人的經濟能力是否能承受,病人的心理是否能承受,治療中是否能體現病人的權利。醫療事故鑑定法規定了醫生在鑑定過程的舉症倒置制度,可能導致醫生對病人 的過度檢查。
二、過度醫療基本特徵是什麼?
(一)使用的診療手段超出了疾病診療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規律和特點;
(二)採用非“金標準”的診療手段;
(三)對疾病基本診療需求無關的過度消費;
(四)費用超出了當時個人、社會經濟承受能力和社會發展水平。
過度醫療形成原因
(一)經濟原因是主要的原因,如:醫療過於市場化發展、以藥養醫、醫務人員的收入與經濟效益掛鉤、藥品回扣、開單提成;
(二)醫學本身的複雜性與醫生的診療水平的原因;
(三)法律法規制度的原因,如:醫療事故鑑定法規定了醫生在鑑定過程的舉症倒置制度,可能導致醫生對病人 的過度檢查。對病人的診療總體上是趨好還是傷害。在治療中,要看醫生的目的何在,治療是否產生預防作用,是否減輕了病人的痛苦,是否能延長病人的壽命。另外有兩個附加條件是:病人的經濟能力是否能承受,病人的心理是否能承受,治療中是否能體現病人的權利。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很多的醫療機構和患者之間的關係是非常的緊張的,甚至是會存在着過度醫療這樣的一種情況,那麼一旦懷疑存在這種情況的話,完全是可以到當地的司法鑑定機構提出鑑定的申請,然後對此進行一定的認定。那樣的話可以獲得相關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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