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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殘疾賠償金的計算方法有什麼?

交通事故賠償殘疾賠償金的計算方法有什麼?

一、交通事故賠償殘疾賠償金的計算方法有什麼?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二、交通事故要賠律師費嗎?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交通肇事糾紛案件中,如果請求的是人身損害賠償的,律師費可以由敗訴方承擔,如果保險公司是被告的,並敗訴的,可以由保險公司承擔。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三、交通事故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權能否繼承?

由於精神損害賠償的人身專屬性,原則上該請求權是不能繼承或者讓與的。但是,如果賠償義務人已經書面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法院起訴了,此時賠償權利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繼承該精神損害賠償金的請求權。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賠償金是肇事主體對受害人的一種損失賠償,因交通事故向法院提起訴訟,所花費的律師費是由敗訴方支付的,交通事故出現人身損害的,需要賠償受害者的損失,可以按照醫院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的收款憑證來支付醫療費,按照誤工時間來支付誤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