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致人損害的責任由誰承擔
一、高空墜物致人損害的責任由誰承擔?
高空墜物致人損害的責任,由墜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脫落、墜落致害責任】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不明拋擲物、墜落物致害責任】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二、高空墜物致人損害侵權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事實上,我國法律制度中,對高空墜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責任承擔主體規定的非常明確,但問題的關鍵在於,在有些老舊小區或者監控死角,有些高空墜落物雖然是人爲拋擲的,但因爲缺乏證據,所以確定不下來具體的使用人,這時候,如果建築物的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就要承擔侵權責任。
-
高空墜物險限額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高空墜物險的限額,以保險單中載明的高空墜物保險合同賠償限額爲限,一般適用於因無法確定肇事者,在受害者對該樓宇所有或部分相關住戶提起訴訟後,經法院依法判決由相關住戶分攤,其中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同樣可以按照高空墜物保險合同的規定...
-
是否高空墜物折射道德悲哀?
新聞不時報道一些由於高空墜物造成人員傷亡的事件,這些看似是偶然發生的,但卻反映出我們社會管理甚至是公民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要知道,落地的不僅是物,更是對人的傷害、對社會造成的傷害、對道德防線造成的侵蝕。那麼,是否高空墜物折射道德悲哀?一、是否高空...
-
發生高空墜物怎樣纔是刑事責任?
一、發生高空墜物怎樣纔是刑事責任?1、高空拋物砸死人是一種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爲,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要被判刑;2、《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但...
-
高空墜物險理賠需要注意什麼?
一、高空墜物險理賠需要注意什麼?高空墜物險理賠需要看自己有沒有投保車損險,然後需要拍照留證,之後理賠專員現場查勘。具體情形如下:1、看自己有沒有投保車損險發生高空墜物砸壞車屬於車損險的賠償範圍,車主在向保險公司理賠之前要先確認一下自己的車輛投保了車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