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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稅漏稅是否會弔銷會計上崗證?

一、偷稅漏稅是否會弔銷會計上崗證?

偷稅漏稅是否會弔銷會計上崗證?

公司會計人員幫助偷稅漏稅的,是從犯,會受到法律處罰。會計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1、會計人員被動地受單位領導指使弄虛作假,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且本人認罪態度較好,有悔改行爲的。

2、連續3年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

3、不依法設定或私設會計帳簿的。

4、未按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的;以求經審覈的會計憑證爲依據登記會計帳簿或者登記會計帳簿不符合規定的。

二、對偷稅漏稅犯罪行爲怎麼處罰?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爲,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一款行爲,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三、逃稅罪的構成是什麼?

1、客體要件

逃稅罪的客體是指逃稅行爲侵犯了我國的稅收徵收管理秩序。

2、客觀要件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爲: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行爲。

3、主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體包括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

4、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要件是故意和過失。進行虛假納稅申報行爲是在故意的心理狀態下進行的。不進行納稅申 報一般也是故意的行爲,有時也存在過失的可能,對於確因疏忽而沒有納稅申報,屬於漏稅,依法補繳即可,其行爲不構成犯罪。因此,逃稅罪的的主觀要件一般是故意。

綜上所述,有些公司存在偷稅漏稅行爲,會計人員如果不知情則不承擔責任,如果其協助公司逃稅,則要承擔法律後果,會計從業證書被吊銷,五年內不得重考。公司因爲偷稅被立案的,會計人員作爲從犯,也會被檢察院起訴,法院根據其參與程度情節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