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靖江工傷糾紛怎麼處理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1.35W
律師解答:協商、勞動仲裁、起訴。律師解析:在江蘇靖江,假如發生工傷糾紛,可以:1、江蘇靖江員工可以選擇與工作單位進行協和解,就爭執的問題進行協商並達成協議:從而消滅爭執;2、調解不成糾紛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將糾紛提交第三方(通常爲仲裁機構),由第三方對糾紛予以裁斷;3、最後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可以起訴。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十條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一)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二)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三)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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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哪些的有關規定處理?
律師解析: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一、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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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上下班途中構成工傷嗎
律師解析:認定上下班途中是否構成工傷主要依據爲是否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職工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的,亦可認定爲工傷。職工與兩個或兩個以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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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待遇糾紛咋辦理
律師解析:工傷及待遇方面爭議可以向勞動局提起仲裁或者進一步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經辦機構覈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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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是否屬於社保
工傷保險屬於社保。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因此,工傷保險屬於社會保險的一種。《社會保險法》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