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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機構可做工傷鑑定?

什麼機構可做工傷鑑定?

什麼機構可做工傷鑑定,依據勞動法規定,當事人應當在受傷一年以內申請工傷認定,然後拿着工傷認定書,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鑑定,工傷鑑定以後,可以按照標準獲得賠償,如果單位繳納工傷保險,應當由單位負責辦理,如果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你可以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書拿到之後,治療結束後,可以申請傷殘鑑定,傷殘鑑定向當時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部門申請。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程序。

1、有沒有在當地勞動局做工傷鑑定,這是評殘的首要條件,只有先確定是工傷,纔能有後面的工傷評殘。

2、傷殘等級由地級市的勞動保障部門組織相關專家評定,要申請,纔會受理。主要是由專家組裏的醫療方面的人員進行的,勞動部門其實只是起到組織作用。

3、對傷殘等級結論不服的,可提請各省、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復議,省級部門的結論爲最終結論。

4、對省級部門的結論不服的,可到當地勞動仲裁部門提請仲裁,

5、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

6、對縣級法院的判決結果不服的,可向各地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各地中院的判決結果是終審結果。

一、做傷殘鑑定在哪個部門做傷殘評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指派或聘請的具有專門知識、承擔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的人員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等級的過程。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交通事故受傷致殘並需要進行傷殘評的,必須在治療終結後15日內即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治療終結後15日內,由受傷的當事人先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纔可以進行評定,如受傷的當事人不提出申請的,則視爲一般受傷。

傷者必須在治療終結後的15日內申請傷殘鑑定。如果傷者15天內不提出傷殘評定申請的,視爲自動放棄得到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和殘疾用具費的權利。超過申請期限提出的申請是無效申請,即醫療終結後15日以後

綜上所述,什麼機構可做工傷鑑定,如果要做工傷鑑定,首先應當有工傷認定,工傷鑑定由地級市勞動保障部門組織評定,如果對工傷鑑定結論不服,可以提請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重新鑑定,可以到當地當地法院提起訴訟,對縣級法院判決不服,可以向中級法院提出訴訟。

標籤:機構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