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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高溫補貼費是多少錢?

一、江蘇高溫補貼費是多少錢?

江蘇高溫補貼費是多少錢?

江蘇規定高溫費於6月份起開始發放。從2018年6月1日起,高溫津貼標準調整爲每月300元,支付時間爲4個月(6月、7月、8月、9月)。高溫津貼原則上按月計發。用人單位集體合同、規章制度等明確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且從事高溫天氣作業時間折算支付高溫津貼的,應按照規定的月標準依法予以折算。用人單位安排非全日制勞動者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按從事高溫天氣作業時間折算高溫津貼。

江蘇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是依法支付給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的工資,是對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額外消耗的補償。一些企業會拿西瓜、綠豆湯替代高溫津貼。發放防暑降溫飲料、藥品等勞動保護用品費用不得衝抵高溫津貼。

二、企業如何做好夏季用工安全?

按照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在高溫期間應當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採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確保職工高溫期間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綜上所述,江蘇省是經濟大省,工廠企業林立,作爲企業要在夏季高溫天下給戶外勞動職工發一筆高溫補貼費。根據當地最新政策,高溫補貼標準最低是每月三百元,企業應當連續支付四個月。如果企業用飲料或者其他實物代替,職工可以向勞動局投訴。

標籤:江蘇 補貼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