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行爲成立的前提是什麼?
信託行爲既爲法律行爲的一種,則不得不具備法律行爲成立的條件。不問其爲生前行爲、或是身後遺言,是由契約形成的行爲,還是某種單獨的行爲,如要成立法上有效的法律行爲,得有下列幾個條件:
1、信託當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確認信託行爲的成立,必須有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在方式上和內容上是自由的,沒有一定的限制式上可以用文字形式,也可用口頭形式,甚至是默認的形式。在表示內容上,如成立動產信託,債權信託,或財產的保管,或債券的發行,或其他信託事項均可。
2、特定的適法的目的確認信託行爲的成立,應該有一定的目的。有以財產的增殖爲目的、以財產的儲存不致受損失爲目的,以財產的處分爲目的等。沒有一定的目的,信託行爲的產生就失去依據、不會發生或存在。同時,由這種行爲形成的目的是必須適法的,有可能達到的。如果這種行爲要達到的目的是違法的,或根本無法達到的,不能確認其信託行爲的成立。
3、以財產爲中心財產是信託的第一要素。信託當事人的一方爲自己或第三者的利益、提出意思表示,以求達到某種目的、就得把信託標的物,即信託財產的產權移轉到另一方,而另一方同意爲依照一定目的管理或處分其財產,所以沒有以財產爲中心,信託行爲不會產生。
4、以信任爲基礎信託是一種爲他人管理財產的制度。這種制度的確立必須以人們之間的互相信任爲基礎。如果委託人和受益人對受託人不信任,受託人不能忠貞無私地爲委託人和受益人履行管理財產的職責,則信託行爲難以發生、即使已經發生這種行爲、但是互不信任、或帶有欺騙性,仍然不能確認其爲法律上的信託行爲。
信託行爲既爲法律行爲的一種,則不得不具備法律行爲成立的條件。由於土地作爲信託物,除非信託受益方(銀行或幾家銀行)的貸款已被還清,否則不屬於建築公司被清算的財產。在現實社會中,比較常見的有股票信託。而信託行爲既爲法律行爲的一種,則不得不具備法律行爲成立的條件。而有些信託行爲由契約形成,或某種單獨方式形成。
-
信託變更受益人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一、信託變更受益人需要符合哪些條件?設立信託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人可以變更受益人或者處分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1、受益人對委託人有重大侵權行爲;2、受益人對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權行爲;3、經受益人同意;4、信託檔案規定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1項、第3項...
-
外匯保證金交易是什麼
外匯保證金交易是什麼外匯保證金交易(又叫炒外匯),是指透過與(指定投資)銀行簽約,開立信託投資帳戶,存入一筆資金(保證金)做爲擔保,由(投資)銀行(或經紀行)設定信用操作額度(即20-400倍的槓桿效應,超過400倍就違法了)。投資者可在額度內自由買賣同等價值的即期外匯,...
-
公訴案件第一審審限是多久?
一、公訴案件第一審審限是多久?一般情況下,公訴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最遲也不得超過三個月。但是對於可能判處死刑、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案件,根據情況報法院批准可以延長審限。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
-
信託合同糾紛司法解釋中可以解決的方式有哪些?
一、信託合同糾紛司法解釋中可以解決的方式有哪些?解決合同糾紛,通常應該積極協商,協商無法達成一致可申請仲裁,仲裁無法解決,然後再提起訴訟。合同出現糾紛的解決方式:1、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透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2、調解合同糾紛合同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