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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機不能拿去貸款抵押合同

挖機不能拿去貸款抵押合同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爲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爲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爲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爲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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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屋不能抵押貸款


不得設定抵押的房地產,如下: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除外;

(三)用於學校、幼兒園、醫院等公益性的房地產;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房地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房地產;

(六)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房地產。

房地產抵押並不是日常總會遇到的問題,所以操作起來可能會很陌生,其本身操作流程也比較複雜,稍有不慎可能就會給房產帶來風險,所以,如果您要進行房地產抵押,建議您尋找專業的律師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