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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育上戶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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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育上戶口可以嗎?

一、非婚生育上戶口可以嗎?

可以。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這一法條明確規定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擁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在中國這樣的制度之下,戶口是一個人生存發展的基本,上戶口的權利是一種基本權利。非婚生子女可以上戶口,但辦理入戶手續時,入戶者要出具親子鑑定證明,並且要繳納一定的社會撫養費。

二、非婚生子女怎麼上戶口

1、有醫學出生證明的,可持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孩子的出生登記,依法申報入戶;沒有醫學出生證明的,要持司法鑑定許可證的司法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到相關司法部門做親子鑑定,然後持親子鑑定書,到派出所申請辦理出生登記。

2、在需要生育證的地區,父母要先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計生辦繳納一定數額的社會撫養費(計劃外生育罰款)、落實計劃生育措施;之後纔可以憑計生部門開出的社會撫養費收據證明到公安機關上戶口。

3、非婚生子女在完成相應的手續,上完戶口後,就可以享受和婚生子女同樣的權利。

在非婚生子女上戶口的問題上,具體解決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比如北京非婚生育嬰兒出生登記規定:超計劃生育、非婚生嬰兒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須持嬰兒出生醫院填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親、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證件證明及嬰兒母親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徵收社會撫養費收據》,非婚生嬰兒同時提供親子鑑定證明並須經派出所長審批。

三、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非婚生女子的繼承權,依法受法律保護。《民法典》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該條的規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視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說,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權利,非婚生子女同樣享有,且不允許任何個人、組織、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視,由此而引起的侵權,由侵權人承擔完全責任。

養子女,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這是對合法成立的收養關係、因此而成立的養父母子女關係,與生父母子女關係完全等同,只有在養子女經合法手續解除關係後,這種地位纔會喪失,除此,任何個人、組織、法人都不得解除這種關係或剝奪其地位。

繼子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

該條的規定明確了繼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適用對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即繼子女取得了與親生子女同樣的法律地位。

最後,在社會的進步和發展下,非婚生子女已經不是過去那種受人歧視的地位了,如今的社會尊重任何遵紀守法的公民,同時也在維護弱勢羣體,比如非婚生子女的監護人結婚後,任何人不得對非婚生子女施行虐待。

標籤:生育 戶口 非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