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子女撫養

對方不給撫養費應該怎麼辦

對方不給撫養費應該怎麼辦

一般在夫妻離婚的時候會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問題做出處理,之後子女跟隨其中一方進行生活,而另一方則需要實際支付撫養費以儘自己的撫養費。但現實中有的人本該支付撫養費卻不按照約定或法院的判決支付,遇到這種對方不給撫養費的情況,應該怎麼辦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對方不給撫養費應該怎麼辦

1、協議離婚的,您可以透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

2、訴訟離婚的,可以拿着離婚時法院的判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需注意的是嗎,強制執行有2年的執行期,超過期限無法申請。

根據我國《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一般應當由當事人依法提出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

二、撫養費的相關規定

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爲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

我國《婚姻法》有如下規定: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撫養費數額一般考慮三個因素: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若當初是協商確定撫養費數額的,那此時可以先向對方索要,對方不給的話就直接向法院起訴,獲得有利判決之後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如果當初就是由法官判決的撫養費,那麼此時可以直接拿着當時的判決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要是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標籤: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