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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沒有遺囑宅基地糾紛應該怎麼起訴

一、老人沒有遺囑宅基地糾紛應該怎麼起訴?

老人沒有遺囑宅基地糾紛應該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二、宅基地可以繼承嗎?

宅基地是不能作爲遺產繼承的,但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作爲公民的合法財產可被繼承,同時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條規定的“地隨房走”原則,其佔地範圍內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由房屋繼承人繼續使用。

三、父母沒有立遺囑遺產由誰繼承?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財產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遺產法定繼承順序排在第一的是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話,男女繼承權都是一樣的,子女有包括親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是指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四、同一順序繼承人怎麼分割遺產?

(一)一般情況下應遵循份額均等的分配原則:

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分割財產時,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繼承人的人數平均分配遺產。

所謂的“一般情況”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繼承人,彼此在生活狀況、勞動能力以及對被繼承人所盡撫養、扶養或贍養義務等方面,情況基本相同,條件大致相同相近。

所謂的“均等分配財產”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繼承人所取得的被繼承人遺產數額比例相同,沒有任何明顯差別。

(二)特殊情況下可以不均等分配: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

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兩個條件的,才能在遺產分配時給予適當照顧。

所謂“生活有特殊困難”是指無法維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繼承人相比生活質量比較差。

如果宅基地上面有自建房,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可以作爲遺產繼承,在這裏要提醒各位繼承人,老人去世的時候宅基地上如果沒有修房子,實際上宅基地會收歸集體所有,如果是這樣的話沒必要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