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遺囑需要幾個見證人
一、公證遺囑需要幾個見證人?
公證遺囑不需要有見證人,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辦理遺囑公證需要立遺囑人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不能委託他人代理。如果遺囑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遺囑公證時,可要求公證機關派公證員前往遺囑人所在地辦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遺囑人如果要變更或撤銷原公證遺囑,也必須由原公證機關辦理。
下列人員不能作爲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爲能力人、限制行爲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二、遺囑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本人身份的說明
身份證號碼、住所、近親屬情況
2、本人委託的遺囑執行人的說明
身份證,授權委託書,住所、指定遺囑執行人與本人的關係,如有任何利害關係應註明不影響其執行人效力,指定後備執行人,確認的簽名包括各種簽名字型的示範。
3、本人遺囑法律效力的說明
法律依據,身體狀況、精神狀況、行爲能力,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未受脅迫、欺騙所立,遺囑內容要真實、合法,所處分的財產爲個人所有,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額,遺囑人所提供的遺囑或者遺囑草稿的形成時間、地點和過程,是自書還是代書,是否本人的真實意願, 有無修改、補充,對遺產的處分是否附有條件;代書人的情況,遺囑或者遺囑草稿上的簽名、蓋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爲。
4、本人財產的說明
基準日,項目-房產、存款、股票、汽車、現金、投資、所內、債權等,相關合同、產權證及憑證,以前是否曾以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等方式進行過處分,有無已設立擔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權的情況。
5、本人保險的說明
收益人基本情況,監護人,遺囑執行人、相關合同單證理賠方法。
6、本人相關事務的執行
債權債務、財產分配、個人用品:汽車、電腦、書籍、信函、照片、給相關人員的信函呈送。
7、以前訂立遺囑的情況,數份遺囑,而內容有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有效的聲明。
8、簽名及日期。
口頭遺囑,代書遺囑和錄音遺囑才需要有見證人,至於公證遺囑的話,可以說給遺囑辦理公證的這些公證人員本來就是見證人,相較於其他的訂立遺囑的方法,公證遺囑的法律效率是最高的,多份遺囑有衝突的,以公證的這份遺囑爲準。
-
口頭明確表示放棄繼承,債權人不認怎麼辦?
法律有明確的規定繼承人是可以主動放棄遺產的,但是有些債權人認爲繼承人主動放棄了繼承的權力,就會直接的影響到他們繼續追償的債權,他們就不認爲對方是放棄了權力。債權人他們不認可繼承人放棄權力的行爲,繼承人需要怎麼應對?首先需要先確定放棄繼承權有哪些方式...
-
一份真實有效的自書遺囑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律師解析:一份真實有效的自書遺囑需要具備的條件分別有:遺囑人在訂立自書遺囑時具有遺囑能力;訂立自書遺囑及其所訂立遺囑的內容都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所訂立自書遺囑的內容合法合規且符合公序良俗;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法律依據:《民法...
-
股東死亡家人不繼承怎麼註銷?
律師解析:股東死亡家人不繼承的,要按實際情況來解決。沒有另外約定的情況下,如果股東死亡家人不繼承其股權,可以透過協商或評估確定該股東股權價格,由其他股東受讓該股權或讓公司收購該股權。繼承人取得股權轉讓款,而不是註銷股權。如果章程有約定,自然人股東死亡後股...
-
繼承遺產糾紛提起訴訟流程
律師解析:有7個流程。如下:1、起訴方先收集遺產所有權的證據,寫起訴書;2、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3、人民法院根據遞交的資料,判斷是否受理;4、人民法院受理後,通知起訴方交訴訟費,遞交證據書;5、人民法院通知被告舉證;6、人民法院排期開庭,發送傳票;7、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