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如何立遺囑纔是合法有效的?
一、父母如何立遺囑纔是合法有效的?
實踐中,遺囑的一般寫法是:立遺囑的目的,對財產的具體處理,遺囑人的要求和遺囑書的處置,立遺囑人、證明人、代筆人簽名蓋章,並寫明立遺囑的時間、地點等。由於立遺囑人的具體情況不同,遺囑的寫法不一定拘於以上格式,但必須是有效的纔有法律效力。遺囑應符合形式要件。
遺囑可分爲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其中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若自書遺囑,應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若是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若以錄音形式立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在場見證;至於口頭遺囑,只有在危急情況下遺囑人才能立口頭遺囑,並應當有兩名以上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在場公證,但在危急情況解除後,若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無效。
二、遺囑如何執行
所謂遺囑的執行,是指在遺囑發生法律效力以後,爲實現遺囑人在遺囑中對遺產所作出的積極的處分行爲以及其他有關事項而採取的必要行爲。換句話說,遺囑的執行是爲了實現遺囑內容所進行的必要的行爲。
遺囑繼承是由設立遺囑和遺囑人死亡兩個法律事實所構成,它分別具有設立效力和執行效力。設立遺囑符合上述法律規定的有效條件,即受到法律的保護,具有設立效力。遺囑人一旦死亡,他所設立的遺囑即具有執行效力,由繼承人按照遺囑的內容繼承遺產。遺囑人可以在遺囑中囑託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執行遺囑;如果沒有此項囑託,則全體繼承人以平等地位參與遺囑的執行。爲了保障未成年的繼承人和不在繼承開始地點的繼承人的利益,遺囑人可以囑託繼承人以外的其他個人或者組織充當遺囑執行人,負責執行遺囑。遺囑執行人通常是遺囑人所信賴的、能體現遺囑人意願的無利害關係人,他在執行囑託任務時,繼承人無權對遺產進行處分。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很多的人法律意識是比較強烈的,他們這個知道訂立遺囑之後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來發生繼承的,所以想了解一下具體怎麼樣訂立遺囑,一般情況下寫清楚訂立遺囑時間和地點,以及財產處置方式就可以了。
-
死亡賠償金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律師解答:不屬於。律師解析:死亡賠償金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1、死亡賠償金,又稱死亡補償費,是受害人死亡後賠償義務人支付受害人近親屬或法定繼承人的一種損失。2、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等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
房產繼承程序有什麼
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房產繼承程序:沒有公證遺囑或者是法院確認有效的其他類型遺囑,需要向公證處提供財產證明以及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等材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被繼承人進行公證遺囑,便不用進行房產繼承公證,直接辦理變更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辦理遺贈公證需要什麼材料?
遺贈關係如果確立,贈與的人以及被贈的人或許也會遇到一些阻礙,因爲贈與人的兒子或者女兒亦或是其他法律規定的繼承人會對其進行勸說,乃至產生爭議。所以很多情況下遺贈的關係人通常會透過進行遺贈公證,以此來確認權力,保證遺贈能夠正常進行。法律上對遺贈辦理公證尚...
-
再婚後育有子女,一方死亡,財產怎麼繼承?
在離婚後雙方復婚的情況經常出現,如果夫妻在婚後又生了子女,而一方又去世了,這種情況下留下的遺產應該如何分割呢?繼承權屬於誰?這種情況如果不能處理好,很容易引起經濟糾紛,鬧上法院。遺產繼承一般有這些情況:1、已經立有遺囑,那麼就按照遺囑進行處置;2、未立遺囑的話,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