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遺囑公證的材料都需要啥
一、辦遺囑公證的材料都需要啥
申請辦理任何公證事項均必須提供的證明材料:
1、申請人及相關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1)申請人爲自然人的,應提供本人及關係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已離境的,應提供護照或有效的旅行證件、通行證的複印件;
(2)申請人爲法人的,應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申請人爲其他組織的,應提供有關部門制發的主體資格證明、負責人資格證明和身份證。
2、委託他人代爲辦理的:
應提供有效的《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
特別提醒:
一般的公證事項可以委託他人代爲申請辦理,但是申辦遺囑、遺贈扶養協議、贈與、生存狀況、委託、聲明、保證、監護等與自然人人身有密切關係的公證事項必須由當事人親自申請,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託必須當事人親自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爲辦理。
3、公證申請表:
申請人爲自然人的,提供《民事公證申請表》;申請人爲法人的,提供《經濟公證申請表》及《法定代表人委託書》。
申請辦理遺囑公證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1、 立遺囑人的身份證明;
2、 遺囑書原稿和若干份打印的遺囑;
3、 遺囑內容涉及的財產權屬證明、財產清單;
4、 遺囑處分涉及共有財產的,各共有人應當各自訂立遺囑;
5、 公證人員認爲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遺囑公證的條件
1、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必須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維意識能力或語言表達能力,能夠清楚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2、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自己真實意願的表達,不存在遺囑人受脅迫、欺騙的情況,遺囑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沒有法律效力。
3、遺囑的內容和形式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遺囑的內容和形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能與之相牴觸。
4、遺囑人處分的財產必須是其個人合法財產。
遺囑人的財產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遺囑人只能處分屬於自己份額的個人財產,處分超出個人份額的遺囑內容部分,該部分內容無效。
5、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託他人辦理。
實踐中,有些時候遺囑的效力不被人認可,因遺囑而產生的訴訟數不勝數,對遺囑進行公證就顯得非常必要。遺囑公證是公證處按照法定程序證明遺囑人設立遺囑行爲真實、合法的活動。但有些公證因程序不夠規範不被法院認可,而導致公證無效,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因此,規範遺囑公證程序就顯得尤爲重要。
-
繼承人順位具體是啥
律師解析:繼承人順位:遺囑繼承人、法定繼承人。且前述的法定繼承順位爲,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優於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
-
繼承權喪失需要哪些條件?
律師解析:繼承權喪失的條件如下:(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二)爲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四)僞造、篡改、隱匿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法律依據:《民法典》第...
-
同居財產怎樣解決同居人死亡另一方可以繼承
律師解析:雙方對同居期間財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約定解決,沒有約定的按照一般共有財產解決。同居關係中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繼承死者遺產,因爲只有合法的夫妻關係纔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同居關係顯然不具備這個條件。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
-
代位繼承能和第一繼承人平分遺產嗎?
律師解析:代位繼承不可以和第一繼承人平分遺產。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人應繼承的遺產份額。代位繼承人雖作爲繼承人蔘加繼承,但其並不是直接繼承遺產份額,而是代位繼承被代位人應繼承的遺產份額。代位繼承是和本位繼承相對應的一種繼承製度,是法定繼承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