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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期間債務財產應該怎麼分?

同居2.29W

一、重婚期間債務財產應該怎麼分割?

重婚期間債務財產應該怎麼分?

老公重婚的,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等分割,因爲基於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財產時,夫妻雙方應當比例平等,如果是一方有重婚的,另一方可以在分割完財產後要求重婚方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但是前提條件是必須在離婚訴訟過程中,此時法院應當予以支援,否則不予支援。

原則上,需要共同承擔。

1、結婚,本質上是受法律保護的合法的同居關係;

2、重婚,本質上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非法的同居關係;

二者有一個共同點,即都是同居關係,只是一個是合法的,另一個是非法的。依據最高法院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爲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因此,如果認定債務系二人在同居期間爲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債務,則應由雙方共同承擔連帶責任。同居雙方或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的除外。

雙方同居欠下的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清償這一點多數同居者都明白,但同居期間的共同債務怎麼償還呢?

同居期間的共同債務是有雙方承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見>》第11條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爲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法律對於共同債務的類型,如何清償是沒有具體規定,更多是當事人自主協商,因此當事人如果遇到同居債務糾紛問題的時候就會陷入僵局,不知道如何處理,不知道自己該承擔多少,需要什麼證據等。在當事人遇到同居債務糾紛時,首先確定該債務是否屬於共同債務,如果是個人債務,應當由借款人清償債務;如果認定爲雙方的共同債務,按共同債務處理,由同居雙方共同承擔,一般情況下是雙方平均承擔債務。

結婚屬於同居關係,重婚也屬於同居關係,雖然二者關係相同,但是卻是完全不同的結局,結婚屬於合法有效的,受到法律的強制保護的,如果有損害夫妻一方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重婚確實違法犯罪的行爲。

標籤:債務 重婚 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