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登記要審查哪些內容2021
具體審查的內容包括:
1、申請收養人是否符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八條規定的收養人的條件。有配偶的,對夫妻雙方的情況都要進行審查。
2、審查申請人真實的收養目的。收養是否其真實意思表示。
3、審查申請人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爲能力。
4、審查被收養人的情況,看其是否符合被收養人的條件,已滿八週歲的被收養人,登記機關還要了解他(她)對收養的意見。審查被收養人的來源,對收養棄嬰的一定要認真審查,要進行必要的調查,不要急於辦理收養登記,防止假棄嬰。
5、審查社會福利機構的送養人資格。
審查工作必須耐心、細緻,依法辦事,不得草率,更不能徇私舞弊。
二、國內公民辦理收養登記的程序有哪些
收養登記的辦理程序如下:
1、提交收養材料
收養關係當事人應當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成立收養關係的登記手續,並提交相應的收養材料。
夫妻共同收養子女的,應當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一方因故不能親自前往的,應當書面委託另一方辦理登記手續,委託書應當經過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證明或者經過公證。
2、審查
收養登記機關收到收養登記申請書及有關材料後,應當自次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審查時,收養登記機關可以進行有關的調查、對當事人進行必要的詢問,調查應當製作調查記錄,詢問應當製作詢問筆錄。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收養登記機關應當在登記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滿60日,棄嬰、兒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未認領的,視爲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公告期間不計算在登記辦理期限內。
3、發證
經審查,對符合收養法規定條件的,爲當事人辦理收養登記,發給收養登記證,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對不符合收養法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對當事人說明理由。
收養關係的建立,除了要求當事人都符合《民法典》中的條件要求,同時還要辦理收養手續或者進行公證,否則的話此時可能只會認定爲事實收養關係,可能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在受到侵害的時候,就無法受到法律的保障。而一般辦理收養登記的時候,往往是在當地的福利院或者民政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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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收養人必須是無子女嗎
法律並沒有限制收養人必須沒有子女,如果只有一名子女,也是可以辦理收養手續的。收養人同時應該具備的條件有:1.無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2.有撫養的能力;3.未患有在醫學生認爲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4.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5.年滿三十週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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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未盡子女撫養義務,子女可以拒絕贍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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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父母需要給撫養費嗎
雖然是非婚生子女,但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樣的權利,其生父母也同樣有撫養義務,作爲孩子的生父母,必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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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生父女不能斷絕關係嗎?
律師解析:親生父女不能斷絕關係。1、對於親生父母子女關係。父母子女關係基於血緣關係產生,從情感上可以斷絕關係,但是在法律上這種天然血緣關係是不可以進行解除的。無論透過什麼方式都不可以在法律上斷絕親生父母子女關係。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小受到他人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