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收養贍養

收養關係終止後還是一家人嗎?

現在社會有許多孩子會走失,但總會有一些好心人選擇收養這些孩子,對他們進行撫養,教育。但孩子總會有長大的一天,或者會有被親生父母找到的一天。這時,有些孩子會選擇和親生父母一起生活,原來和養父母的收養關係也就解除,但是收養關係終止後還是一家人嗎?

收養關係終止後還是一家人嗎?

一、收養關係是否會自動解除?

收養關係不會自動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養關係:

1、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

2、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行爲的;

3、送養人行使對養父母子女關係的解除權的;

4、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的。

養子女年滿10週歲的應徵得本人同意。 被收養人仍未成年的,收養人不得解除收養關係。但收、送養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

二、解除收養關係後收養人需要補償費用嗎?

成年養子女與養父母解除收養關係後,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虐待、遺棄養父母的,養父母有權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親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給予適當補償。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一千一百一十八條  收養關係解除後,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撫養費。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撫養費;但是,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係的除外。

三、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與生父母的關係是自動恢復的嗎?

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即行消除,但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是否自行恢復要看養子女是否成年而定。 如果養子女未成年,則其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自行恢復;如果養子女已成年,則其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其實只要是養父母盡到了爲人父母的責任,沒有虐待,凌辱,遺棄養子養女的,即使解除了收養關係,仍然也會是一家人,也可以說這對孩子是更好地選擇,他們畢竟也比一般的孩子多了一對父母。這就回答了“收養關係終止後還是一家人嗎”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