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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離婚上訴的程序是什麼

離婚2.43W

訴訟離婚包括訴前準備階段,審判階段,執行階段。

對於離婚上訴的程序是什麼

訴前準備階段包括是否聘請律師,書寫起訴狀,準備證據材料,起草證據目錄等。如果是被告,則爲答辯狀的起草,證據目錄的起草及證據準備等工作。

審判階段包括一審的法院審理和二審的法院理,主要爲原被告宣讀起訴狀或答辯狀,舉證質證,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律師起草代理詞等,知道拿到判決書。

執行階段,如果一方當事人拒絕執行生效判決文書,那麼當事人完全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可能涉及賬號查封,房屋車子的查封拍賣等等措施。

訴訟離婚的優點:爭取權益,有效解決糾紛。

如果覺得有需要進行離婚上訴的話,可以按照實際的上訴流程來進行操作,但建議沒有改判成功率情況下不要輕易上訴。離婚上訴不知道具體的流程或是離婚上訴後要清楚相關規定,維護自己權益可以找好律師來幫助自己維權。

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複雜,則轉爲普通程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該類證據,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若沒有此類證據,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後6個月之後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總的來說,離婚訴訟程序由三部分組成,一般是起訴階段、辯護階段和審判階段。先行離婚的條件主要包括在婚姻關係中受到虐待,一方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分居兩年等這些都可以證明夫妻關係已經破裂。

標籤:離婚 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