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公證期限是多久?
一、離婚房產公證期限是多久?
離婚房產公證期限沒有確定的 規定,但是一般分爲3類情況:
1、公證書中未規定的,有效期由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單方規定,公證處一般不作規定。一般民事類公證如出生公證、結婚公證、親屬關係公證、學歷學位公證、駕駛證公證等就屬於這一類。申請人應該注意向公證書的使用部門諮詢公證書的有效期;
2、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爲或文書規定了有效期的,公證書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託書》中規定的委託期限爲三個月,那麼該《委託書》的公證書的有效期限也爲三個月;
3、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爲或文書也沒有規定有效期,但是該法律行爲或文書存在不確定狀態的,公證書的有效期視具體情況而定;如經公證的合同,合同雙方後來協議解除了合同,那麼該合同的公證書就歸於無效了;又如經公證的房產贈與合同,因爲贈與雙方沒有及時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後來贈與人死亡,無法過戶,贈與合同落空,贈與公證書也無法使用。
房產繼承公證書多久可以拿到
房產繼承公證書一般十五日內能拿到
房產公證書在哪裏辦
去公證處辦理,要將購房協議等全部手續準備齊全,把需要公證的內容資產分配等擬定好,找政府部門的公證處,一般都是第一公證處,第二公證處等。
離婚析產公證費用是多少錢
離婚房產的析產費用問題,主要在於房屋產權的變更環節。按照法律所規定的對婚後財產不管產權所有人是誰都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在析產時可能有三種情況:
一、一方放棄全部歸另一方擁有;
二、雙方各擁有一部分;
三、房屋歸一方所有,
另一方按房屋份額得到補償。
如果原房屋的產權所有人是離婚後的持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手續。如果原產權所有人不是離婚後的持有人,則需要產權變更,變更時主要涉及以下幾個稅種的徵免界定。
一、關於營業稅問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第2條規定: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徵收營業稅:
其中第1項:離婚財產分割;第2項: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關於契稅問題,在離婚分割房產辦理產權時可按《國家稅務局關於離婚後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徵收契稅的批覆》規定判定,即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
三、關於個人所得稅問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離婚之後夫妻如果對房產怎麼分已經有了自己的主意而不需要法律的介入時,但是又想要防止對方反悔就會去進行公證,但是公證雖然說是法律作爲見證人卻也向類似於合同一樣需要有期限的,但是法律中沒有直接規定期限而只是要求雙方自己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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