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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出軌訴訟離婚該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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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出軌訴訟離婚該如何辦理?

許多人憧憬美好的婚姻,可是一旦一段婚姻中老公出軌了面對曾經的愛人無法在繼續生活下去的時候,我們該怎麼結束這段婚姻又能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呢。下面小編就老公出軌訴訟離婚這一問題結合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爲大家進行詳細的解答。

男人出軌怎麼離婚:

在我國,離婚的方式就只有兩種,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因此男人出軌想要離婚也就只有選擇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

如果夫妻雙方能就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三大問題達成一致,建議去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花費時間短,而且收費低廉。由於是男方出軌,女方在離婚協議書中可要求男方給予精神賠償。

如果夫妻雙方達不成一致,即無法協議離婚,那隻能選擇訴訟離婚了。訴訟離婚相對來說要麻煩得多,它有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首先向法院申請離婚訴訟,收集有關資料(最主要的是感情破裂的證據、男人出軌的證據),法院立案。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法庭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

4、調解無效、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從上面我們可以看出雙方離婚可以協議離婚,只要事先就財產、子女等問題進行協商好了就可以簽訂離婚協議。如不能達成協議那隻能訴訟離婚,向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但一定要收集老公的出軌證據,以獲取經濟和精神賠償,用法律來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