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調查有哪些方法?
當夫妻關係維持不下去而不得不離婚時就伴隨着財產分割的問題,若是協議離婚當然在財產上不會有太多的糾紛;但若是訴訟離婚,那麼就有可能會涉及到離婚財產調查。離婚財產調查的內容主要是調查對方總共擁有多少資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那麼在調查離婚財產時一般都有哪些可行的方法呢?本站就將在本文中爲大家介紹一下離婚財產的調查方法。
離婚可以調查的財產有:對方收入情況、對方房產情況、對方車輛情況、對方公司股份、對方股票、基金等的情況、調查對方其他財產情況等。也就是說對方擁有所有的財產都是調查的內容。
離婚財產調查可以有四種方法:
1、自行調查
自己調查可以調查對方擁有的存摺、房產證、工資收入等等。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如果對方有心防你,即是是這些財產你也可能調查不到。工資收入也有可能因爲公司的規定被拒絕調查。
2、聘請專業的調查公司
此項有一定的風險,很多法院對專業的調查公司的合法性還持有懷疑的態度,還有一些非專業的調查公司在調查時可能會違法調查,得到的證據就有可能不被法院所採信。
3、申請法院調查
很多朋友會說那我申請法院凍結對方的財產,請法院調查。此種方式看起來是最佳的方式,沒有風險、也不用花很多錢。但是實際生活中,由於基層法院的業務非常忙,即使你申請法院調查,也可能法院抽不出多餘的人力去調查,如果調查的財產在外地,則法院去調查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4、聘請專業的律師調查
上面兩種方法不可行的話,只能選擇聘請專業的律師了。律師可以持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去相關部門調查。除了公司、單位等非國家機關可能會碰壁外,像國家的工作機關應該都可以調查財產。
以上的介紹就是關於調查離婚財產的具體有效方法,相信大家透過介紹也都有所瞭解了,也希望以上的內容能夠爲大家提供幫助。需要大家注意的就是,財產是屬於個人的隱私,所以在調查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方法,切勿被對方抓住把柄反而被控告侵犯隱私權。因此,在具體的調查中還得視情況而定尋找有效的調查方法。當然,如果大家還有更多關於這方面的問題,也歡迎大家隨時向本站網站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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