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離婚過錯損害賠償
(一)、對方重婚,兩種情況可以判定是否構成重婚。一就是領取結婚證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義形成事實婚姻的重婚。因此,符合上述的重婚條件的,可以要求離婚賠償。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的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的行爲。構成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個:1、有配偶者;2、不以夫妻名義;3、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符合這三個要件,才構成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行爲。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構成家庭暴力的行爲有:
1、身體暴力:夫妻一方毆打另一方致死、致殘、重傷的;夫妻間經常性的拳打腳踢、咬、掐、擰、推、搡、扇耳光等人身傷害或羞侮行爲;2、精神暴力:夫妻一方對另一方經常性的威脅、恫嚇、辱罵造成對方精神疾患的;爲達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對配偶經常性的當衆或私下惡意貶低、羞辱、挖苦、奚落、嘲笑、謾罵致對方不堪忍受的;經常刁難、干涉、猜疑、阻止限制對方行動自由,影響對方正當工作生活的。3、性暴力:經常以暴力強行與配偶發生性行爲,造成傷害後果的;患有傳播性性疾病以暴力強行與配偶發生性行爲的,以暴力方式強行對配偶實施變態性虐待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認定構成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方式有:
1、虐待家庭成員的,長期多次對家庭成員進行摧殘,使他們在肉體上和精神上遭受痛苦的行爲。 必須達到後果嚴重,如果是偶爾幾次的,不屬於虐待家庭成員的行爲。2、遺棄家庭成員的是指家庭成員負有撫養、贍養、扶養義務的一方,對於年老 、年幼、患病或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需要撫養、贍養、扶養的另一方,故意不履行其應盡義務的行爲,任其生死,不予救助的行爲。
按照《民法典》中的規定,要是夫妻離婚是因爲一方具有過錯情形導致的話,則此時過錯情形只要屬於法定的過錯,那麼在離婚的同時無過錯方就可以要求過錯方作出離婚損害賠償,實際計算這個賠償的時候需要考慮到多方面的因素,就包括過錯程度、過錯方的經濟能力、受害人標準以及認錯態度等四方面。
-
孩子多大,男方能起訴離婚?
律師解析:孩子一歲以後男方可以起訴離婚。一般情況下夫妻之間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提出離婚訴訟,但是爲了保護婚姻生活中的弱勢羣體的利益,我國法律也規定了在幾種特殊情形下男方是不能提起離婚訴訟的,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
-
哺乳期能不能離婚,可以離婚嗎,哺乳期如何離婚?
律師解析:女方在不哺乳期也是可以離婚的,雙方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由女方起訴離婚。我國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
-
從何時開始離婚實行冷靜期?
律師解析: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施行,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冷靜期。離婚冷靜期,又稱離婚熟慮期,是指在離婚自由原則下,婚姻雙方當事人申請自願離婚,在婚姻登記機關收到該申請之日起一定期間內,任何一方都可撤回離婚申請、終結登記離婚程序的冷...
-
協離後民政局不讓離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協議離婚以後民政局只要是查明雙方屬於自願就可以辦理離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