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對於離婚財產分割的影響有多大?
一、家暴對於離婚財產分割的影響有多大?
根據法律規定,夫妻一方有家暴行爲屬過錯方,應當判處離婚過錯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物質損害賠償,是指由於行爲人的過錯給他人造成損害,加害方應依法賠償受害方的經濟損失。精神損害賠償,是指由於行爲人的過錯給他人造成損害,加害方應依法對受害方的精神損失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1、雙方協商決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第二款: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在離婚的判定中,有照顧女方和無過錯方的原則,一般來說有家暴行爲的一方存在過錯,那麼在最終財產分隔判定的時候,有過錯方可以少分財產甚至不分財產,因此,家暴對於離婚財產分割的影響是非常大的,司法機關會根據提交的家暴的具體證據,來依法認定離婚財產分隔的相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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