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國內,另一方在國外,怎樣可以辦理離婚手續?
例如受疫情的影響,婚姻關係中的夫妻雙方中一方留在國外,一段時間內都無法回國,在這種情況下雙方的溝通和婚姻生活都會受到一定的影響,即使是雙方當事人決定結束婚姻,如何解除婚姻關係也成爲了較難解決的問題。
婚姻關係是和人身關係密切相關的,因此無論是協議離婚中共同簽訂離婚協議並進行離婚登記,還是訴訟離婚中針對婚姻關係、財產和撫養權等進行庭審,都需要雙方共同到場,從而更好地處理這一親密的人身關係,在這種背景下一方在國外就較難處理,因此本文將爲大家解答這一問題。
一、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能離婚嗎?
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婚姻關係,對撫養權的分配和財產分割都沒有異議的,是可以縮短離婚的週期的,如果雙方都在國內的,協議離婚一般當天就可以登記完成宣告婚姻關係解除,當然是在2021年離婚冷靜期制度實施之前,離婚冷靜期制度會增加協議離婚的時間成本。
但是一方在國外一方在國內的,即使雙方能夠協商一致的也無法協議離婚,因爲離婚登記需要雙方同時到場,否則可能會造成效力瑕疵;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只能進行訴訟離婚,但雙方能夠協商一致離婚的也會使訴訟離婚的進程加快。
如果能夠協商一致的,雙方實際上是隻需要人民法院判決解除婚姻關係,也就是進行一個流程來實現離婚的目的,因此雙方可以協商彼此在離婚訴訟中扮演的角色和對應的訴求,向人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透過後可以網上開庭,雙方對解除婚姻關係都同意的,人民法院會直接出具法律文書解除婚姻關係。
二、如果雙方無法協商一致,如何訴訟離婚?
如果雙方不是協商一致的狀態,準備採取訴訟方式的,那就需要區分不同的情況和對應的措施。
首先,如果離婚訴訟的原告,也就是提出離婚訴訟的一方在國外的而另一方在國內的,可以委託律師遞交相關的訴訟材料並申請進行網上開庭,由於被告一方生活在國內,人民法院的送達問題也很好解決。
但如果原告一方在國內而被告一方目前生活在國外的,需要解決的主要就是送達的問題,原告需要提供被告在國外的居住地址,提供不了的也可以送達到被告之前在國內的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需要能夠起到送達傳票和相關材料的後果,這樣才能成功開啓訴訟程序。
而針對訴訟離婚而言,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的話,法院不僅會積極適用調解程序,同時也很有可能不會在第一次庭審中就判決離婚,訴訟中需要積極舉證主張夫妻感情破裂,訴訟過程可能會較長也會比較複雜。
三、不是在中國登記離婚,可以在中國離婚嗎?
同時實踐中還存在一種情況,就是原本雙方並非在中國本土進行了婚姻登記而是在外國進行的,但是因爲種種原因最終決定在中國進行離婚,也有可能存在婚姻關係中的雙方分別提起離婚訴訟試圖適用不同國家的法律從而對自己有利的情況,這方面涉及到法律適用法的問題需要按照個案判斷處理方法。
在這裏我們僅解釋如何在國內進行離婚的問題,因爲當時的離婚登記不是在中國進行的因此不是被中國法律所認可的婚姻關係,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對這一結婚登記進行認證,使得其被認可成爲中國法律承認的婚姻關係,就可以在中國對這一婚姻關係進行處理。
而在中國取得了離婚、分配撫養權和分割財產的判決後,當事人需要在國外執行的,可以按照民事訴訟的相關程序來向當地的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具體的程序需要參照當地的民事訴訟法律體系中對這一涉外程序進行的規定。
綜上所述,本文對涉外的離婚如何進行處理的問題進行了各個情況的列舉和綜述,但是涉及到多個國家的訴訟程序和法律適用問題,還是建議當事人在遇到相關情況時先諮詢專業的法律工作人員,信金國專業婚姻家事律師團隊竭誠爲您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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