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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該如何保護婚前財產

(1)進行婚前財產公證

一般該如何保護婚前財產

儘管婚前財產公證處於爭議狀態,有人認爲婚前財產公證是對於傳統觀念的挑戰,傷害了愛情;但也有人認爲做公證就相當於買了份“保險”,避免日後離婚撕破臉皮爭奪財產。無論如何,進行婚前財產公證確實是保障婚前財產的途徑之一。

婚前財產公證,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時,當事人應當向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協議書(可在律師指導下完成);有關的產權證明(如個人所有房產的房產證);其他有關的證明材料。

在實際生活中,並不是所有的財產都需要辦理公證。一般來說,比較容易舉證的財產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如不動產等。而部分貴重動產,如玉器、金銀首飾、存款等,其產權隨時處於變動狀態,所以最好辦理公證。

(2)簽訂婚前協議

婚前財產協議可以是,男女雙方在結婚登記之前就雙方各自婚前、婚後所得的財產的歸屬所作的約定。

簽訂婚前財產協議應注意以下幾點:

A、形式上必須是書面的。但出現以下兩種情況,口頭協議也成立:

a、夫妻雙方對口頭協議的效力均無異議。

b、能證明雙方有口頭形式的協議且一直履行。

B、明確婚前財產的範圍。一般包括男女雙方婚前的存款,房產,車子,其他貴重物品等。

C、明確婚前財產婚後共享的比例。在婚後可以與愛人共享的財產內容,以及共享的比例應該清楚。若只是表述爲“婚前某項財產婚後共有”,法律上的理解應是每人一半。

D、財產描述要明確。避免由於財產描述不明確而導致協議無效。比如房產的描述,很多伴侶在作婚前財產協議時,對於一方的婚前房產只是寫“某某小區的房屋歸雙方共同所有”,正確的描述應該是“坐落於某市(縣)xx街xx號房產由雙方共有”。

E、設定清楚婚前財產生效的條件、時間。協議的生效若未作特別約定的話,一般是結婚登記後生效。很多情況下,爲了增加婚前財產協議的公示力,當事人會增加經公證機關公證或律師見證後生效的限制。當然,只要婚前財產協議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即使不經公證也具有法律效力。

F、男女雙方必須簽字並且註明時間。

G、婚前財產協議可以在結婚前簽訂也可以在結婚後簽訂。

(3)儲存好個人婚前財產的證據

A、個人婚前財產中婚前取得的財產。

一般來說,像汽車、房產、存摺、公司股份等財產的取得日期是有據可查的。只要早於結婚登記日即可認定爲個人婚前財產。例如,房產只需提供房產證或備過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需其他證據,便能輕易證明。

其他動產如珠寶、古玩、家電等,最好提供正規發票作爲有利證明。若沒有發票,則還可以透過合同、支付憑證(最好是銀行轉賬憑據)、收據等進行證明。

B、使用婚前財產在婚後取得的財產

不得不提醒,婚前財產在婚後是有可能發生變化的。例如以下幾種情況,就會使婚前個人財產變成婚後財產:

①婚前存款婚後到期,取出再重新存入;

②婚前的錢在婚後買了車;

③婚前的房產在婚後變賣;

④婚前投資股市,婚後在股市上不斷進行操作。

但是,只要一方能證明婚後取得的財產是由婚前的財產轉變而來的,依舊視爲其婚前個人財產。比如,提供舊存單複印件、取款及存款時銀行憑據、新存單;婚前存單、取款憑據、汽車發票;舊房產複印件、房屋買賣合同、收據複印件、稅費繳納憑證、存款憑證等等。

(4)婚前購買保險

如果在婚前訂立保險合同,如基金型保險合同、分紅型壽險合同等,並且用婚前個人財產購買,即被視作個人財產,且此後該保險產生的收益也是屬於個人財產。需要注意的是,婚前購買的保險是否爲個人財產還要看購買保險的繳費形式。如果是婚前一次性付清保費,則爲個人財產;若婚後也有續交,則婚姻期間繳納的保費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只有在婚前訂立保險合同且婚前繳納保費纔是屬於個人財產。

保護自己的婚前財產是很有必要的,因爲很多人在離婚的時候,都會發生財產糾紛,所以說提前將自己的財產保護起來是很有必要的。這也並不是不相信對方,而是爲了雙方好,所以儘量在婚前的時候,就爲自己制定婚前財產公證。

標籤:婚前 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