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構成走私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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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中,行爲人只要走私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中的一種,就構成走私廢物罪。那具體該如何判斷構成走私廢物罪呢?換句話說,走私廢物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呢?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爲你做詳細解答。
一、如何判斷構成走私廢物罪
(一)劃清走私廢物罪與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的界限。
兩者的區別是,前者逃避海關監管,後者則不逃避海關監管;前者處罰的是走私行爲,後者處罰的是將固體廢物在我國境內傾倒、堆放、處置的行爲。因此,如果行爲人走私固體廢物並在我國境內傾倒、堆放、處置的,則既構成走私廢物罪,又構成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應當實行並罰。
(二)劃清走私廢物罪與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的界限。
1、侵犯的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是海關的監管制度,後者侵犯的則是國家的環境保護制度。
2、客觀方面的表現不同。前者表現爲逃避海關監管的行爲,後者則不逃避海關監管。
3、前者屬於行爲犯,行爲人只要走私固體廢物、液態廢物、氣態廢物就構成犯罪,而後者則是結果犯,要求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
4、犯罪對象不同。前者走私的廢物應當理解爲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液態廢物、氣態廢物,而後者進口的則是國家限制進口的固體廢物,如果將這些固體廢物進口用作原料,必須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
二、走私廢物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海關監管制度和國家禁止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進境的制度。犯罪對象是“廢物”。這裏講的廢物不是一般廢物,而是特指的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近年來,一些單位和個人見利忘義,走私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嚴重危害了我國的環境,威脅人民的身體健康。爲了遏制這種行爲,1997年刑法和《刑法修正案(四)》增設了此罪名。
(二)客觀方面
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海關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逃避海關監管,將境外的固體廢物、液態廢物、氣態廢物運輸進境的行爲。
所謂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建設、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污染環境的固態、半固態廢棄物質。如工業固體廢物(工業、交通等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城市生活垃圾(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爲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爲城市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和鑑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三)主體要件
犯罪主體爲一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均可構成本罪的主體。
(四)主觀方面
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即明知是境外的固體廢物、液態廢物、氣態廢物,卻逃避海關監管,將其偷運入境。如果受外方欺騙,將固體廢物、液態廢物、氣態廢物誤認爲是普通貨物、物品偷運入境的,則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如果沒有逃避海關監管將固體廢物運入國境的,構成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
事實上,與走私廢物的犯罪分子通謀,爲其提供貸款、資金、賬號、發票、證明,或者爲其提供運輸、保管、郵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廢物罪的共犯論處。而現實中,如何判斷構成走私廢物罪就屬於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但這有關係到定罪,因此一定要謹慎處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駐馬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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