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合同什麼時候生效
合同效力3.02W
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送給受贈人,受贈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贈與合同可以發生在個人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相互之間。贈與的財產不限於所有權的移轉,如抵押權、地役權的設定,均可作爲贈與的標的。
贈與合同屬於諾成合同,即雙方當事人意思表達一致時,贈與合同成立並生效。
不過,在實際交付贈與的財產前,贈與人可以隨時撤銷贈與。但具有救災、扶貧、道德義務及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贈與合同屬於諾成合同,即雙方當事人意思表達一致時,贈與合同成立並生效。
不過,在實際交付贈與的財產前,贈與人可以隨時撤銷贈與。但具有救災、扶貧、道德義務及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
什麼是附條件合同附條件合同分爲哪些
律師解析:附條件合同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特別規定一定的條件,以條件是否成就來決定合同效力的發生或消滅的合同。附條件合同包括以下種類:1、根據所附條件的性質可分爲,附期限合同、附行爲合同等;2、根據條件所產生的後果可分爲,附條件生效、附條件時效、附條件解除等...
-
涉外經濟合同成立的實質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涉外經濟合同成立的實質條件是:1、存在雙方或多方訂約當事人;2、合同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3、合同的成立應經過要約、承諾階段。4、書面形式需要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
-
民法典如何認定贈與合同的效力?
律師解析:贈與合同一般要到當地公證處辦理贈予公證手續才能確認法律效力的。對於符合法律規定,且處於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不違法的條款有合同效力。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無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
-
民法典買賣合同發生糾紛訴訟時效怎樣確定
律師解析:《民法典》買賣合同發生糾紛的訴訟時效主要是由法律規定,一般是三年,開始計算的時間是從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開始。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