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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銷是什麼

抵銷是什麼
抵銷,是指二人互負債務且其給付種類相同的情形,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之清償,而使其債務與相對人的債務在對等額內相互消滅。主張抵銷的債權,稱爲主動債權或自動債權、能動債權;被抵銷的債權,稱爲被動債權或受動債權、反對債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九十九條
當事人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第五百二十六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應當先履行債務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標籤:抵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