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要不要續簽,需要提前通知嗎
一、合同到期要不要續簽 需要提前通知嗎
按照最新的??《勞動合同法》??裏,是沒有特別約定勞動者不續簽勞動合同,一定要提前通知公司的。所以,如果勞動者不提前通知不續簽勞動合同,是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
但站在職業道德的角度上,如果勞動者不打算續簽勞動合同,還是應該提前通知公司,以便於公司提前安排人員交接工作,也利於勞動者在合同到期時的離職手續辦理。
從法律上來說,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勞動者不與公司繼續續簽的,可以在勞動合同終止的當天提出。法律沒有規定合同到期終止勞動者需要提前一個月告知公司。
二、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續簽的法律規定
(一)《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勞動合同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勞動者和公司雙方都可以選擇要和對方續簽還是不續簽。
(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我們通常所說的離職提前一個月通知單位,是合同沒有到期,履行到一半的時候。這時勞動者離開公司,應該提前通知公司。這是一個法定義務。
而合同到期終止,表示雙方約定的權利和義務都履行完畢,勞動者或者公司都可以在合同到期的當天通知對方不續簽新合同。
上面有位朋友提到的“合同到期指的是書面簽訂的履約文書,在勞動關係上面的合同,如果沒有任何一方提出解約將會自動續約”這是不準確的。合同到期,雙方權利義務都即行滅失,即使沒人提出解約,也不代表自動續約,在勞動法上而言,續約必須要有書面勞動合同,否則只是事實勞動關係。
因此,對於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的情況,當天通知對方在法律上沒有過錯。公司也無權以此爲理由扣一個月工資。
但是,從人情上來說,如果你能提前告知下公司不準備再續簽新合同,給公司一個物色新人的時間準備,自然是更妥帖的處理辦法了。
從上文整體來看,勞動合同到期,即合同終止。員工和公司雙方都是可以選擇是否要和和對方續簽的。從法律的角度來說的話,員工可以在合同終止的當天提出,但從情理的角度來說的話員工應該提前三十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公司,來解除勞動合同。綜上所述爲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合同到期要不要續簽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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