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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合同的立合同人包括哪些?

一、技術合同的立合同人包括哪些?

技術合同的立合同人包括哪些?

1、非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完成人

非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有權就該項非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

2、職務發明創造發明人或完成人的所在單位

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單位,單位有權就該項職務技術成果訂立包括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在內的技術合同。

3、委託開發合同的開發人或者依合同具有專利申請權的委託人

委託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研究開發人。

4、合作開發合同的共同發明創造的單位或個人

合作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合作開發各方共有。

二、簽訂技術合同有哪些要求?

1、訂立技術合同必須有當事人雙方參加,或由其合法的代理人蔘加。因爲技術合同是當事人雙方的法律行爲,國家保護各方當事人自主地依法訂立技術合同的權利。任何一方當事人或由第三人包辦代替訂立的技術合同,都是違法的,不能成立。

2、技術合同的主要條款,必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這就是說,訂立技術合同,當事人雙方必須遵循“自願平等,互利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協議。

3、技術合同必須依法訂立。技術合同的當事人,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按照國家政策和計劃的要求籤訂技術合同。有的技術合同需經有關機關批准的則需批准後才能成立。否則,技術合同雖然訂立,但也得不到國家法律的承認和保護,不具有法律的約束力。

綜上所述,立合同人就是簽訂技術合同的當事人,包括技術發明人或者職務發明人所在單位,技術持有人等。簽訂技術合同,應當包括合同當事人資訊、技術轉讓期限、技術轉讓費用及支付方式、保密條款和違約責任及爭議處理方式等條款。

標籤:合同 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