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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間可以開始計算簽訂合同後未履行的訴訟時效

合同未履行的訴訟時效是從債權人主張權利而債務人拒不履行義務時開始計算,或者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結束的次日開始計算。
沒有約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借款合同,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訴訟時效從債權人催告後、必要的債務履行準備期屆滿之次日起起算,但自債的關係成立時起超過20年,法律不予保護。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什麼時間可以開始計算簽訂合同後未履行的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