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權成立的條件是什麼
合同訂立9.28K
一、代位權成立的條件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確定,且必須已屆清償期。
2、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
3、債務人怠於行使權利的行爲已經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4、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債務人對於第三人的權利,爲債權人代位權的標的。債權人的代位權屬於涉及第三人之權的權利,若債務人享有的權利與第三人無涉,自不得成爲債權人代位權的行使對象。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73條但書中規定:“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除外”。
因此,專屬於債務人自身權利,債權人也不得行使代位權。《合同法解釋(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2條用列舉方式列舉了基於關係、撫養關係、贍養關係、繼承關係所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安置費、人壽保險、賠償請求權等權利爲專屬於債務人的權利,不得行使代位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七十三條
我國僅承認債權爲代位權行使的客體。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 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爲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確定,且必須已屆清償期。
2、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
3、債務人怠於行使權利的行爲已經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4、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債務人對於第三人的權利,爲債權人代位權的標的。債權人的代位權屬於涉及第三人之權的權利,若債務人享有的權利與第三人無涉,自不得成爲債權人代位權的行使對象。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73條但書中規定:“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除外”。
因此,專屬於債務人自身權利,債權人也不得行使代位權。《合同法解釋(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2條用列舉方式列舉了基於關係、撫養關係、贍養關係、繼承關係所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安置費、人壽保險、賠償請求權等權利爲專屬於債務人的權利,不得行使代位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七十三條
我國僅承認債權爲代位權行使的客體。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 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爲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標籤:代位權
-
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注意事項有什麼
律師解析:簽訂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項:(一)覈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二)合同的形式。(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盡協助、通知義務。(五)合同內容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
-
訂立合同的雙方互包含保密義務嗎
律師解答:合同訂立時雙方有保密義務。律師解析:合同訂立時雙方有保密義務。訂立合同過程中負有保密義務有:1、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資訊,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2、泄露、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祕密或者資訊,造成...
-
酒店管理合同屬於哪些類型
律師解析:酒店管理合同屬於委託經營類型的合同。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同時,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酒店管理合同就是指將管理事務委託給他人所簽訂的合同。法律...
-
怎樣寫技術培訓合同模板的範本
律師解析:撰寫技術培訓合同模板的範本方式是,首先要寫明技術培訓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姓名、聯繫方式等基本資訊;技術培訓合同標的、標的物數量、標的物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履行方式;技術培訓合同的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法定和約定的其他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