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537與538條合同保全制度的內容有哪些?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七條人民法院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債務人的相對人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接受履行後,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相對人之間相應的權利義務終止。債務人對相對人的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被採取保全、執行措施,或者債務人破產的,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處理。
第五百三十八條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爲。
第五百三十九條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爲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爲。
第五百四十條 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爲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第五百四十一條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爲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第五百四十二條 債務人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行爲被撤銷的,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二、合同的保全內容有哪些?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爲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綜合上面所說的,合同保全就是屬於爲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可以實施撤銷權和代位權,只要債務人不能依法的還清所有的債務,那麼債權人是有權利讓債務人的相對人履行各自的義務,如果不能履行的話,那麼債權人有權利走訴訟的程序解決。
-
買賣合同是否屬於諾成合同
律師解答:屬於。律師解析: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一般而言,當事人就買賣達成合意,買賣合同即成立,而不以標的物或者價款的現實交付爲成立的要件。這在有的國家的法律中是明確規定的,如法國民法典規定,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相互同...
-
訂立合同的合理的方式怎樣理解
律師解析:訂立合同的合理的方式是指需要採用法律規定的或當事人約定的方式等,分別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
-
倉儲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律師解析:倉儲合同生效的要件分別有:1、行爲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無民事行爲能力人設立的倉儲合同是無效的;2、行爲主體意思表示真實,因欺詐設立的倉儲合同是無效的;3、倉儲合同依法成立。在倉儲合同生效的基礎上,在當事人都已經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
-
訂立合同要具備哪些條件
律師解析:訂立合同需要具備的條件分別有以下幾點:主體應當是適格主體且訂立合同是真實的意思表示;訂立合同的程序和內容符合法律規定或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訂立合同的內容需要符合公序良俗;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件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