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部對外簽訂合同的效力是什麼
《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六十三條規定,在非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義對外進行民事法律行爲時,應當具有公司的授權。由此可見,蓋有項目部印章的合同或其他檔案的效力,並不取決於項目部印章本身,而是取決於持章人所得到的授權權限。《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八條規定: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以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的,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爲人承擔責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爲,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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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保證人的責任是什麼
保證人的責任。在一般保證的借款合同糾紛中,保證人承擔的法律責任是代爲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義務。根據《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7條第2款的規定:"一般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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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條件的贈與合同有效嗎
權利轉移涉及到有關部門批准的,應當在合同中訂立清楚。例如,贈與房屋合同就需要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手續,沒有辦理手續的,其轉讓無效。合同中要寫清楚贈與人有權處理贈與財產的證明檔案,確保贈與行爲的合法有效。《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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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生效條件的合同
附生效條件合同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特別規定一定的條件,以條件是否成就來決定合同效力的發生或者消滅的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45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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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來源的資金借款合同有效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以非法來源的資金出借給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由於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該合同無效。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