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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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補償的協議有效嗎
根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只要是當事雙方都是真實意思表示,不違法,不侵害第三人利益,不違背公序良俗,即合法有效。據此,自願簽訂的補償協議有效。自願達成的協議,法律不干涉的。只要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或者是公共利益,都不存在無效的問題。《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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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生效條件的贈與合同在條件未成就時是否有效力
條件未成就時該合同沒有效力。附生效條件的的合同是指當事人簽訂合同時約定條件,條件成就時合同生效。具體規定是,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民事法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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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書是簽字就有效嗎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該條中的簽字與蓋章之間是選擇關係。合同一方是自然人的,簽字或者按指印即可,如果合同一方本人不能到場簽署,其合法授權的人員可以在授權範圍內代簽。合同一方是企業單位的,簽字人應當是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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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規定租賃年限是多久
租賃期限的長短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可長可短,但不動產租賃除外。不動產的租賃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年,20年之內的租賃期,均可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協商確定。《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