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商沒有場地,特許商拒退加盟費,可以要回嗎?
我們現在在購物或者吃飯時都非常注重品牌的問題。如果說有人創業,那麼加盟品牌店也是一個選擇,但這個過程中有人並沒有考慮好,而匆忙的交了加盟費。在此後想反悔,我們迫不及待想弄清楚的事情就是加盟費是否可以收回。
在一般的情況之下,咱們如果說籤加盟合同或者交納加盟費,都是屬於願意加盟的自主行爲以及不能輕易的反悔。如果合同雙方已經簽訂或者加盟費用已經繳納,這時候雙方都不能輕易的反悔,要不然的話都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對於加盟商沒有經營場地以及開店資金等一方面理由的這種情況,不屬於加盟商要求返還加盟費的理由,是可以不退加盟費的。
依照合同法的條例,雙方已經簽訂了合同,或者已經交納了加盟費之後,就屬於已經存在合同關係,只有是特殊人違約或雙方的合同無效這兩種情況才允許加盟上收回加盟費。
加盟商是可以要求退還加盟費的以下幾中情形:
1.在交納加盟費之後沒有取得特許經營資格,加盟商可以行使返還的請求權利,因爲加盟費對價享有不充分,並且無法實現被特許人所需可得無形財產的使用權利。比如說,加盟商支付加盟費之後,特許人並沒有提供經營技術資料相關檔案。在這種情況下,加盟商可以要求退還加盟費。
2.支付加盟費以及得到經營資格,特許人的根本違約而導致合同解除的時候,加盟商是可以將加盟費是可以收回的。比如說,特選在同一地區之內讓其它的加盟商加入,這種情況屬於根本違約。
3.簽訂合同之前,特許人向加盟商提供了虛假的資訊,也是合同解除的原因,這種情況是加盟商受到特許人的欺騙行爲而簽訂的合同以及交納的加盟費,可以行使返還請求權的權利。
若是說加盟商處於困難時期,可以根據特許商進行一個協調來退還加盟費也是有可能的。若是說在此想拿回全部的加盟費費用,這時候應當特許人違約或者合同爲無效的證據來證明,若是說涉及到金額比較大,建議有必要找一個專業的律師來介入詳細諮詢,因爲實際情況的按鍵不同,相對應的結果也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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