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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消費稅徵稅範圍有哪些?

一、一般消費稅徵稅範圍有哪些?

一般消費稅徵稅範圍有哪些?

消費稅的徵稅範圍包括:

消費稅徵稅範圍可以概括爲: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從消費稅的徵收目的出發,目前應稅消費品被定爲14類貨物,即消費稅有14個稅目。

(1)煙。

(2)酒及酒精。

(3)化妝品。

(4)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5)鞭炮、焰火等等。

具體有:煙,酒,鞭炮,焰火,化妝品,成品油,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錶,遊艇,木製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摩托車,小汽車,電池,塗料等稅目,有的稅目還進一步劃分若干子目。

二、消費稅的特點有哪些?

1、消費稅徵稅項目具有選擇性。消費稅以稅法規定的特定產品爲徵稅對象。即國家可以根據宏觀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點地選擇一些消費品徵收消費稅,以適當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費品的消費需求,故可稱爲消費稅稅收調節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產品設計不同的稅率,同一產品同等納稅;

3、消費稅是價內稅,是價格的組成部分;

4、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以及從價從量複合計徵三種方法徵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適用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單位稅額

5、消費稅徵收環節具有單一性;

6、消費稅稅收負擔轉嫁性 最終都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三、消費稅的計稅方法有哪些?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或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

3、複合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或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

4、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a、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b、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 利潤)÷(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綜合上面所說的,消費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所存在的稅費,這筆稅費也是有特定的徵收範圍,徵收對象的,只要在範圍之內就必須要繳納,不同的產品所存在的稅額就會不一樣,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諮詢一下。

標籤:徵稅 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