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資企業工作就是在外國企業工作嗎?
一、外資企業是外企嗎?
外資企業是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獨立經營,獨立覈算,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在組織形式上,外資企業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實體,具備法人條件的外資企業,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其組織形式一般爲有限責任公司,外國投資者對企業的責任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不組成法人組織的外資企業,可以採取合夥和個人獨資的形式,這裏的合夥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外國的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其法律依據類推適用《民法典》關於個人合夥和企業聯營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則是指由一個外國投資者依法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的企業,外國投資者對企業債務負無限責任。
外資企業是一個總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資成分的企業。依照外商在企業註冊資本和資產中所佔股份和份額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徵的不同,可將外資企業分爲三種類型:
1.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外商在企業註冊資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業採取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形式。故此種合營稱爲股權式合營。
2.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外商在企業註冊資本中的份無強制性要求;企業採取靈活的組織管理、利潤分配、風險負擔方式。故此種合營稱爲契約式合營。
3.外資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企業全部資本均爲外商擁有。
二、外資企業立法
(一)外資企業的概念
外資企業是指有關外資企業組織和活動的行爲規範的法律、法規的總稱,是由衆多的有關外資企業的立法規範形成的一個法律體系。其主要內容包括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設立與登記程序、法律地位、投資關係、法律檔案、中外雙方的權利義務、組織機構、經營管理、勞動關係、稅收、外匯管理、解散與清算等。
二)我國的外資企業立法
外資企業的概念
外資企業立法
我國的外資企業立法是伴隨着我國的改革和對外開放政策而逐步建立並不斷完善的,至今已形成較爲完備的外資企業立法體系,其中重要的法律、法規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外資企業實施細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營各方出資的若干規定及其補充規定等。
所以說,外資企業不是外國企業,也不是指國外的企業,它是市場經濟的一部分,區別於中外合資企業,以及中外合作企業。它的存在有利於讓一切激發市場經濟的源泉充分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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